第三十一章 狼狈相交-《建造盛唐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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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元瑷忙问:“那长公主许了什么愿望?”
金胜曼做了个鬼脸,笑道:“不告诉你!”
李元瑷扶额明白,可以不说,但不能不问。
但其实金胜曼不说,李元瑷心底也清楚。
如金胜曼这样的女人,是没有资格谈情说爱的。
身为新罗至高无上的圣骨血脉,她注定要为新罗奉献一生。
李元瑷当初的悔婚也就是说说而已,他知道李世民不可能同意的。
李世民真要同意,李元瑷这里反而尴尬了。
李元瑷是标准的华夏主义者,不论对错一切以中国利益为上。真要娶一个以新罗为上的女人当正妃,那后宫就不得安宁了。
他可以接受金胜曼与正妃平起平坐,但不可能让金胜曼来当这个正妃。
这是原则问题。
领着金胜曼逛了灞水山庄的住宿区,充斥着江南风景的庭院让这位身在东北的新罗公主看得是目不暇接,眼花缭乱。
江南庭院之美,冠绝天下。
金胜曼惊叹道:“长这么大,第一次知道住宿休息的院子还能这么美!若能住在这里,睡觉都会笑着的吧!”
李元瑷话中有话的道:“那可不一定!不过长公主如果有意,可以随意来玩,将这里当做自己家也可。”
金胜曼翻了个白眼,没有接话。
李元瑷又领着金胜曼登上了商王阁,站在阁楼上将整个灞水山庄都尽收眼底。
那一草一木,整个山庄的结构布局,尽收眼底。
看着自己的杰作,李元瑷深深吸了口气,大张着双臂,道:“这个山庄只是开始,我的梦想是设计一个比长安城还要恢弘的城池。”
金胜曼看着身旁这个似乎在拥抱太阳的男人,眼中闪着异彩,微微的有些心跳加速。
果然这有梦想的自信男人是最帅气的。
“那边是一个马球场?”
金胜曼指着商王阁边上的一大片草地。
“是的!”李元瑷说道:“这里是全长安最好的草地球场,经常有人花大价钱包下这马球场训练。其中最出名的就是卢国公名下的马球队,程妖精这家伙财大气粗,去年花了万贯钱,包了一个月在此训练。”
“万贯?一个月?”
金胜曼低呼出声。
李元瑷道:“这还是友情价,换做别人,至少一万五往上。在长安周边,很难找到这种平原扩地了。想不到你们那边也知道马球?”
金胜曼眼中闪过一丝丝欣喜道:“是从你们天朝传过去的,不只是马球,还有弈、投壶、蹴鞠。不过最受欢迎的还是马球……我们新罗的花郎勇士,也经常一起打马球。我偶尔也会跟宫里的侍婢一起玩,就是玩的不怎么好。比花郎勇士们,差远了。”
花郎是新罗的一种制度,属于朝鲜古代武术,跆拳道的前身。新罗时代一个叫花郎的士兵凭借这种武术一战成名,被新罗国王召进王宫表演,赐名“花郎道”,在军队中推广。
擅于花郎道的勇士就叫花郎,属于新罗的特种奇兵。
李元瑷道:“想学我可以教你!”
金胜曼意外道:“这商王也懂?”
“一般一般!”李元瑷道:“好久没玩了吧,上一次玩还是几年前。在宫里跟吐蕃队踢,二十比十五险胜险胜!”
金胜曼惊叹道:“那可不容易,这马球好像就是从吐蕃传来的,听说他们可厉害了。”
“是挺厉害的!”李元瑷说道:“在我上之前,我们一直给压着打,记得当时比分是三比十五吧。在晚一点,就要让他们赢了。”
金胜曼眨巴了眼睛,问道:“商王之前说你们二十比十五险胜?”
“是啊!”李元瑷一本正经。
金胜曼尴尬道:“还真是很一般。”
“走吧!我们下去玩玩!”
李元瑷叫上金胜曼,一起来到了草地上。
最开心是似乎不是他们,而是大虎。
首次感受到大自然的气息,大虎在草皮上欢快的蹦跶着。
追逐着藏身在草地里的各种昆虫。
突然它急急调头向李元瑷这边跑来,来到翺麟紫的旁边,吐出了一只不知名的虫儿“喵呜、喵呜”的叫了两声。
李元瑷看得是大喜过望,这猞猁果然天生就有捕猎的天赋。
金胜曼道:“大虎真乖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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