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四章 篝火高歌-《建造盛唐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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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金胜曼、扶余隆也因身为他国友人得以进入主席。

    这也让李元瑷有些不爽,金胜曼地位比扶余隆高,位于上首,但扶余隆就在她下首坐着,有些虎视眈眈。

    孔志元身为国子监祭酒,说了一大激昂的开场白,最后用还《礼记·大学》里的一段话来结尾:

    “古之欲明德于天下者,先治其国;欲治其国者,先齐其家;欲齐其家者,先修其身;欲修其身者,先正其心;欲正其心者,先诚其意;欲诚其意者,先致其知,致知在格物。物格而后知至,知至而后意诚,意诚而后心正,心正而后身修,身修而后家齐,家齐而后国治,国治而后天下平。”

    以此告诫这些即将走上社会的学子,要保持本心。

    致辞过后,方才上酒上肉。

    古代并没有未成年人的说法,以没有小孩不能喝酒的规矩。

    当然主要原因还是这个时代的酒度数不高,只要不像李白那样,一言不合就拿着酒壶往嘴里倒的那种喝法,不太会喝醉酒。

    宴会饮酒是一种必须掌握的技巧,故而没有禁酒一说。

    酒宴的活动是学生们自己报名参加的。

    这个时代就讲究多才多艺,吹拉弹唱。

    李元瑷看得津津有味。

    团体项目最后一环节几乎都是固定的。

    秦王破阵乐。

    没有秦王破阵乐的宴席,在这个时代都不算是宴席。

    毕竟主旋律,这玩意不只是现代有。

    古代也有,李世民费尽心机弄出这一首传唱神曲,不就是为了让天下人吹捧赞美他?

    也不得不说,秦王破阵乐确实经典。

    这就如老秦人喊的“赳赳老秦,复我河山。血不流干,死不休战”一样。

    秦王破阵乐就是大唐王朝的象征,国歌。

    象征着唐王朝一往无前,举目无敌的气魄。

    李元瑷每一次听,都会有一种振奋人心的感觉。

    秦王破阵乐结束,才是李元瑷最期待的环节。

    敬酒高歌。

    隋唐两朝,歌舞大兴。

    能歌善舞并非是歌姬的事,真正的雅士不只要懂得吃喝评论,关键的时候还得能跳能唱。

    宴席上根据不一样的场合,酒不是随便可以敬的。

    这种隶属于文士宴会,敬酒必须唱歌。

    唱不来哼两句也行,但是你要是不唱,那就是弟弟,就算不赶你下席,也没有资格举杯喝酒,更加不会有人理睬你了。

    除非你把歌给补上。

    在宴会上,看着别人喝酒说笑,自己却跟木头人一样,哪得多难受。

    一个即将从国子监毕业的学生,举杯遥敬孔志元道:“夫子,学生再过一月,即离校远去荆襄述职。此去山高路远,不知能否再见。夫子可满饮此杯,再为学生歌一曲否?”

    孔志元见惯了大世面,豪爽的将酒一饮而尽,道:“你叫我夫子,我送你一首《羔裘》。”

    他说着轻敲着碗沿,高歌而起:“

    羔裘如濡,洵直且侯。彼其之子,舍命不渝。

    羔裘豹饰,孔武有力。彼其之子,邦之司直。

    羔裘晏兮,三英粲兮。彼其之子,邦之彦兮。”

    这首歌是《诗经·郑风》里的一句诗,言古之君子,以风其朝,人以衣喻人,从羊羔皮制的朝服的质地、装饰,联想到穿朝服的官员的品德、才能。

    正是希望自己的学生能够成为一个为国为民,德行高尚且的官吏。

    对方深深作揖道:“学生谨记父子教诲。”

    李元瑷不住拍手,孔志元这首《羔裘》,声音深沉有力,让人拍案叫绝。

    有孔志元开这头,宴席上的人开始相互把盏敬酒。

    有诚心举杯的,也有看笑话的。

    比如李敬业,这货就给程伯献敬了过去。

    程伯献只能用他粗狂的嗓子,高歌了一首《诗经》里的《击鼓》:“击鼓其镗,踊跃用兵。土国城漕,我独南行……”

    尤其是他唱到:“死生契阔,与子成说。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。”的时候,放大了嗓门,鬼哭神嚎似地。

    不过还别说,这一首词情激烈,哭声干霄,阐述士卒长期征战之悲的字句,唱出了几分味道。

    当然还是音不着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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