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四章 篝火高歌-《建造盛唐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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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胜曼、扶余隆也因身为他国友人得以进入主席。
这也让李元瑷有些不爽,金胜曼地位比扶余隆高,位于上首,但扶余隆就在她下首坐着,有些虎视眈眈。
孔志元身为国子监祭酒,说了一大激昂的开场白,最后用还《礼记·大学》里的一段话来结尾:
“古之欲明德于天下者,先治其国;欲治其国者,先齐其家;欲齐其家者,先修其身;欲修其身者,先正其心;欲正其心者,先诚其意;欲诚其意者,先致其知,致知在格物。物格而后知至,知至而后意诚,意诚而后心正,心正而后身修,身修而后家齐,家齐而后国治,国治而后天下平。”
以此告诫这些即将走上社会的学子,要保持本心。
致辞过后,方才上酒上肉。
古代并没有未成年人的说法,以没有小孩不能喝酒的规矩。
当然主要原因还是这个时代的酒度数不高,只要不像李白那样,一言不合就拿着酒壶往嘴里倒的那种喝法,不太会喝醉酒。
宴会饮酒是一种必须掌握的技巧,故而没有禁酒一说。
酒宴的活动是学生们自己报名参加的。
这个时代就讲究多才多艺,吹拉弹唱。
李元瑷看得津津有味。
团体项目最后一环节几乎都是固定的。
秦王破阵乐。
没有秦王破阵乐的宴席,在这个时代都不算是宴席。
毕竟主旋律,这玩意不只是现代有。
古代也有,李世民费尽心机弄出这一首传唱神曲,不就是为了让天下人吹捧赞美他?
也不得不说,秦王破阵乐确实经典。
这就如老秦人喊的“赳赳老秦,复我河山。血不流干,死不休战”一样。
秦王破阵乐就是大唐王朝的象征,国歌。
象征着唐王朝一往无前,举目无敌的气魄。
李元瑷每一次听,都会有一种振奋人心的感觉。
秦王破阵乐结束,才是李元瑷最期待的环节。
敬酒高歌。
隋唐两朝,歌舞大兴。
能歌善舞并非是歌姬的事,真正的雅士不只要懂得吃喝评论,关键的时候还得能跳能唱。
宴席上根据不一样的场合,酒不是随便可以敬的。
这种隶属于文士宴会,敬酒必须唱歌。
唱不来哼两句也行,但是你要是不唱,那就是弟弟,就算不赶你下席,也没有资格举杯喝酒,更加不会有人理睬你了。
除非你把歌给补上。
在宴会上,看着别人喝酒说笑,自己却跟木头人一样,哪得多难受。
一个即将从国子监毕业的学生,举杯遥敬孔志元道:“夫子,学生再过一月,即离校远去荆襄述职。此去山高路远,不知能否再见。夫子可满饮此杯,再为学生歌一曲否?”
孔志元见惯了大世面,豪爽的将酒一饮而尽,道:“你叫我夫子,我送你一首《羔裘》。”
他说着轻敲着碗沿,高歌而起:“
羔裘如濡,洵直且侯。彼其之子,舍命不渝。
羔裘豹饰,孔武有力。彼其之子,邦之司直。
羔裘晏兮,三英粲兮。彼其之子,邦之彦兮。”
这首歌是《诗经·郑风》里的一句诗,言古之君子,以风其朝,人以衣喻人,从羊羔皮制的朝服的质地、装饰,联想到穿朝服的官员的品德、才能。
正是希望自己的学生能够成为一个为国为民,德行高尚且的官吏。
对方深深作揖道:“学生谨记父子教诲。”
李元瑷不住拍手,孔志元这首《羔裘》,声音深沉有力,让人拍案叫绝。
有孔志元开这头,宴席上的人开始相互把盏敬酒。
有诚心举杯的,也有看笑话的。
比如李敬业,这货就给程伯献敬了过去。
程伯献只能用他粗狂的嗓子,高歌了一首《诗经》里的《击鼓》:“击鼓其镗,踊跃用兵。土国城漕,我独南行……”
尤其是他唱到:“死生契阔,与子成说。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。”的时候,放大了嗓门,鬼哭神嚎似地。
不过还别说,这一首词情激烈,哭声干霄,阐述士卒长期征战之悲的字句,唱出了几分味道。
当然还是音不着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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