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0章 偷听墙角-《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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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非她拉出一个奸夫来,说自己未婚先孕还想栽赃给自己,但是如果那样,她自己也把自己的名声践踏到土里去了,十里八村,怕是没人敢娶她了。
再说,她也未必就能发现。
林荣棠唇边勾起一抹讽刺的笑,心想,论心机,她差得远着呢。
他静默了良久,终于过去了灶房,四处看了半响,他看到了旁边篮子里散落着的胡萝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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冬麦唇被封住,发不出声音。
过了一会,沈烈便抱着她过去正屋炕上,其间两个人一直密不可分,这让冬麦羞耻至极。
极度的欢乐后,是尽兴的满足,沈烈挑着眉,看了一眼窗外,没说话。
冬麦捂着肚子:“饿了,咕咕咕地叫。”
沈烈听她语气,倒像是有些委屈,凑过去听了听,笑了:“真得饿了,我去热热,赶紧吃。”
冬麦哼哼了声,躺在炕上没动弹,沈烈很快取来了,两个人便就着炕沿吃了。
今天买的有猪腰子,冬麦便切成了片,猪腰子如果炒过了就柴,炒太嫩了总觉得还没太熟,所以冬麦是用火煨烂的,现在蘸了佐料吃,佐料是自己特意用花椒末和盐巴调拌成的。
除了猪腰子,还做了白片肉,另有一个醋拌黄芽菜,配上往日腌制的酱茄子,两个人足足够了。
“这段日子你在社办工厂,估计也没好好吃吧,”冬麦看了他一眼,他那张脸本身就是偏硬朗的,现在瘦了后,不笑的时候就特别严肃,甚至有些严厉,估计不熟的人见了会有些害怕。
她便叮嘱他:“多吃点。”
沈烈:“你最近几天在娘家都忙什么?麦子收好了?”
冬麦:“收好了,今年收成不错,新麦子也不错,我娘说给我们拉一袋子来,让我们慢慢吃。”
沈烈:“不缺那个,你娘那里的自己留着吧,明天没事,我们去陵城,带你到处玩玩。”
冬麦:“好!”
沈烈又道:“回来后,抽空咱把墙头修整修整。”
冬麦好笑:“才挣了钱,马上就要修房子啊?”
沈烈看了她一眼:“对。”
冬麦便觉得有些不对:“真要修?”
总觉得好像有什么事他没说。
沈烈:“当然要修,防贼。”
冬麦听了,自然是纳闷,不过想着明天去陵城的事,又说起这个,也就没提这个话茬。
第二天,沈烈带着冬麦去城里,出村时自然是碰到好几个村人,一个个都格外热情,那些曾经怀疑过的,同情过的,全都变了脸,笑容满面,羡慕地看着沈烈和冬麦。
冬麦还听到有人夸自己有福气,声音不大,小声嘀咕着说的,那意思是自己改嫁给了沈烈,这下子可是享福了。
冬麦听着好笑,心想最开始可不是这么说的,都同情她呢。
所以这人哪,你混好了,就是有福气,混不好,那就是倒霉,别人看你,就是两种目光,别人的嘴里,自然能变出两个说道来。
出了村,很顺利地上了客车,也许是因为心情好,冬麦竟然也没晕车,到了陵城后,沈烈先带着她找了一处招待所,这次住的陵城最好招待所。
这家招待所里还有热水壶,可以用电烧水喝,这就稀罕了,别的普通招待所哪有这个,都得向服务员要水,那水也不知道怎么回事,一股子陈垢味儿,现在能自己烧就好了。
沈烈在外面买了一份包子,还要了一只烧鸡,就着热水,两个人在招待所里吃,吃饱喝足,休息了一会,这才出去逛百货商场。
以前坐了一路的车,兵荒马乱地过去,其实浑身累,逛起来也没意思,现在吃了东西休息了,从容不迫地逛,那感觉就不一样了。
“咱在这里玩几天?”
“想玩几天就玩几天,反正不急,再说我还想跑一下陵城的厂子,给咱那三台梳棉机找个销路。”沈烈给冬麦攥干了毛巾,递给她:“那三台梳棉机不着急,慢慢找销路,公社里开饭店的事,也不是马上要干的,贷款下周直接去信用社还了就行了,反正也没什么着急的事。”
冬麦听了,懒懒地往床上一躺:“那就再晚一会出去,晚上还想去电影院看电影。”
沈烈:“看。”
冬麦:“公园也得逛。”
沈烈:“逛。”
冬麦:“再买几件好看的衣服!夏天了,我想买新裙子。”
沈烈:“多买几条,每天穿,不带重样的。”
冬麦笑:“我喜欢粉的,桃红的,颜色好看的,可以吗?”
沈烈:“为什么不可以,你喜欢什么颜色就什么颜色?”
冬麦看着沈烈,她抿着唇,笑中有一丝不好意思:“我怕别人说我不正经,花枝招展。
在村子里,确实这样,太出挑了,别人会说。
沈烈笑了:“只要我们足够努力,让所有的人望尘莫及,他们就不是嘲笑,而是模仿。”
冬麦听了,微怔,想了一番,倒是觉得有道理。
她想起来上学时候,那个时候大家扎小辫,两只羊角辫,讲究的会用两段小小的红缎带扎上点缀,这样好看,但是孟雪柔有一块大红缎带,她不舍得剪断了,两只小辫就各扎一头,那缎带将两只辫子连在一起了。
她其实只是不舍得将整块缎带剪断而已,但后来,大家都觉得那样好看,都开始学着孟雪柔,用一根缎带扎两只辫子了。
为什么要跟着人家学,因为孟雪柔家有钱,衣服漂亮,人也讲究,大家就觉得,她那样是好看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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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个人歇了半天才出来,出来逛百货商场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多,外面有些热,沈烈花钱雇了一辆三蹦子,就是人力三轮车,坐上去,没几步就到了。
到了百货商场后,两个人逛了一圈,沈烈买了两条衬衫,一条裤子,冬麦则挑了三四件衣服,其中一条连衣裙,冬麦穿上后,周围好几个顾客都看过来,赞叹羡慕,有一个还说也要试这条裙子。
冬麦红着脸看沈烈:“你觉得怎么样?”
沈烈笑看着她:“买。”
其实他并不喜欢她这样穿,腰那里被掐得太细了,裙摆也就是刚刚过膝盖,露出两条小腿来。
冬麦的小腿曲线很好看,纤细修长,脚踝也白白细细的,反正就是惹人。
作为男人,他当然不喜欢让别的男人看到,不过沈烈觉得也不是太出格,她自己明显喜欢,那就买吧。
冬麦又给自己爹娘各挑了一身衣服,大嫂马上要生,二嫂如今也怀上了,给满满和两个即将出生的孩子都准备了衣裳。
把这些都给结账了后,沈烈又带着冬麦去看看别的,冬麦原来想法挺多,不过现在看到,又觉得不是特别有必要,还是买了点给孝敬爹娘的。
沈烈买了收音机,说回去听广播听新闻,可以长见识。
这时候转身看到那边一对镜子,红色镂空镜框,精致洋气,也看着喜庆。
冬麦便想起来李秀云:“她马上就要结婚了,送她一对镜子吧,你觉得呢?”
沈烈看了眼冬麦:“怎么突然想起来这茬?”
冬麦:“我看她人其实也不错,人家对你可操心了。”
沈烈无奈:“什么叫她对我可操心了?我什么时候用她操心?”
沈烈对李秀云的印象,还是一个流鼻涕小姑娘,当初他离开时候,李秀云才多大一小丫头,其实就是那年她被她哥骗到了树上,下不来,他逞英雄,把她给抱下来了。
后来可能别人开了次玩笑,李秀云就总说以后要嫁给他。
沈烈也没当回事,小屁孩而已,谁会当真,可回来后,李秀云竟然记得,眼巴巴地跟后头,说要嫁给他,他就有些头疼了。
这又不是演白蛇传,怎么还来以身相许那一套呢?
冬麦看他不高兴,便笑着说:“人家小姑娘确实还不错,没什么坏心眼,一心惦记着你,现在人家这不是也死心了,嫁人去了,我那天随口说给她两块布当枕套,现在看到这镜子,又觉得反正咱挣钱了,给她买一对镜子得了,你觉得呢?”
沈烈耸眉:“也没多钱的事,随你,不过先说好,那是你要送的,和我可没关系,可别说是因为人家为我操心。现在打着我名头送东西,回头想起来,找我别扭,那我不是冤死。”
冬麦看他这样差点笑出声:“我至于嘛?我有那么小心眼嘛?”
沈烈:“那我哪知道……”
冬麦低哼一声:“小人之心!”
镜子自然是买了,买了后装在盒子里,到时候连带做枕套的布料一起给人家,也算是给人家结婚添置东西了。
一时逛着又买了别的,最后两个人买了满满当当,才提着回去,先把东西放在招待所,之后两个人出去吃饭,吃得烤串,沈烈还要了啤酒,冬麦就着他的杯子尝了两口,不好喝,继续喝自己的香槟了。
吃饱喝足去看电影,电影叫《喜鹊岭茶歌》,讲的是柳新泉被分配到县城农科院,阴差阳错被当成专家,最后现学现卖的故事,故事很有趣,冬麦好几次都忍不住笑,里面也有甜蜜的爱情,看得人脸红心跳。
看完后,冬麦倒是有些感慨:“原来咱们农村的事,也可以拍电影,还挺有趣的。”
沈烈:“哪里都有有趣的故事,又不是只有城市能有故事。”
说话间,沈烈买了一根冰棍,领着冬麦往前溜达,反正也不着急,多晚回去都没事,两个人有充足的时间享受悠闲自在。
冬麦正吃着冰棍,恰好看到前面一个骑着自行车的,挺眼熟的,再一看,竟然是戴向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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