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4章 捉贼-《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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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烈望向林荣棠,看到林荣棠苍白着脸,嘴唇都在颤,也看到孙红霞几乎崩溃的眼神。
他笑着挑眉:“大家不是要找吗,那就进屋吧,进屋把我们家都搜罗一遍,看看能不能藏野男人,来来来——”
他大方地开了电灯,请大家进来:“不过我刚正睡着,被子没叠,家里有些乱,大家别见怪就是了。”
可是,他敞开门让大家进,却没人进了。
王二婶尴尬地笑着:“误会,误会,都是误会,我看红霞这媳妇,真是,没事找事,人家沈烈睡着觉,你瞎闹腾什么啊,我们赶紧走吧!”
孙红霞更是呆得不行了,沈烈让大家进去看,那里面肯定没野男人啊!
再说沈烈那么精的人,冬麦如果真偷人,能瞒得过他?
沈烈见大家都不动,便道:“各位不进来看,那就当里面没野男人了,既然没野男人这回事,那就得信守承诺,我家的地,林荣棠和孙红霞你们两个人,得帮我家打理好,不能见草,不能见花岔,五天之内打理完,不然的话,我就得去你家捉鸡了,我想要十只老母鸡,给我媳妇炖汤喝,她最近忙得厉害,怕她太累了。”
说这话的时候,沈烈依然是笑着的,但是林荣棠只觉得后背发冷,孙红霞更是意识到,自己上当了。
这是冬麦给自己设下圈套,甚至可能从沈烈和冬麦偷偷摸摸进家开始,就已经是一个圈套了!
这个时候,刘金燕便帮腔了:“沈烈,我看你还是去捉蛤蟆,人家不像是想干活的样子。”
其它几个,本身大半夜跟着跑来也挺不好意思的,现在听到这个,也都说:“是,捉蛤蟆,说话得算话啊!”
孙红霞听这话,脑子都乱了,十只母鸡,她当然不舍得就这么被沈烈捉走。
她忙道:“得,我给你们干活去还不行吗?我明天就开始干!”
沈烈却不理,只是看向林荣棠。
沈烈收敛了笑,眼神冷漠而锋利,林荣棠削薄的唇抿着,他沉默了很久,终于冰冷而倔强地道:“我们去干活。”
大半夜的这一场戏,如果说刚开始还有人不明白,后来大家也就都懂了。
估计是人家沈烈回家了,结果孙红霞两口子不知道怎么着,听到了动静,还以为是冬麦找了野男人,所以故意弄了一只公鸡在人家院子里,其实就是想借着机会跑到人家家里要“捉野男人”,结果其实人家所谓的野男人是沈烈,遇到这种情况,谁不生气呢,好好的两口子在家里,被人家找理由闯进家里说是要捉奸。
这也就是沈烈冬麦脾气好了,换个人,人家能揍你一顿。
所以后来,孙红霞咬牙切齿地说冬麦给自己下套的时候,大家都忍不住笑话开了,说谁让你们没事跑到人家家里去,人家不揍你一顿算好的,现在不就是让你们干点活吗!
还有的人在那里嘲讽说:“这也不能怪别人,要怪就怪你们家那只公鸡,好好的大晚上不在鸡窝里,非得要跑过去爬墙,这不是找事儿吗?谁家公鸡这么没事找事?”
这话说完大家都哄笑起来,简直是乐死了。
其实大家全都心知肚明,嘴上说的是公鸡,其实谁不知道那公鸡到底怎么回事儿,还不是他家两口子从鸡窝里拎起来给人家扔到院里去的,不就是为了跑到人家院子里要捉奸吗,也可真是能耐了,还有这法子!
也有人在那里看热闹笑话:“你们别说别的了,赶紧给人家干活去吧,你们不把人家的活干完了,到时候人家就去抓你们家的鸡!咱农村人养几只鸡也不容易,哪能这么祸害呢!”
听着周围人的话,孙红霞也是脸上红一块白一块的,事情到了这一步,她还能怎么着,林荣棠也没什么可说的,只能是杠着锄头,两个人去地里干活了。
这时候,地里也有也有其他人在干活,看到他们两口子跑到了沈烈家的弟弟去干活,忍不住想笑。
也有的人在那里故意问:“这不是你们家的地,你们干嘛去沈烈家干活?”
林荣棠当然知道别人意思,不就是看热闹吗、
他没沈烈那心机,这一次他认栽。
不过也轮不到别人笑话他,他冷冷地瞪了对方一眼,对方倒是吓了一跳,也就不好意思说啥了,孙红霞却忍不住想骂人。
这都是什么人,这不是故意欺负人吗?不就是看着沈烈家有钱了,全都向着他们家?
孙红霞咬牙切齿:“这些人见风使舵,可真行,全都是看沈烈有钱,欺负我们!”
林荣棠蹲在那里,拔掉了沈烈家地里的草,淡淡地说:“来日方长,先别想那么多了。”
孙红霞看一眼林荣棠,也不知道他心里到底在琢磨啥,无奈,只好闷头干。
谁知道这个时候,沈烈和冬麦过来了。
沈烈穿着白衬衫,搭配修长的西裤,清爽斯文,倒是和他平时样子不一样,乍一看像是当干部的,冬麦呢,则是蕾丝边衬衫搭配宝蓝色的水波长裙。
沈烈把车子往那里一支,之后对冬麦说:“你小心点,小心弄脏了裙子。”
冬麦便笑了下,微提起裙摆说:“没事。”
村里头都知道沈烈冬麦现在发财了,村里能干利索的媳妇姑娘在她家梳绒,一个月能挣三十多块,谁不眼馋呢,谁不想把自己家人也塞过去,所以都巴结着,看到他们,都夸好看。
说乍一看像是城里的,又问冬麦的衣服哪儿买的:“看着就洋气!”
也有的说:“冬麦长得白,身条顺儿,穿啥都好看!”
大家自然都纷纷赞同。
当大家这么说的时候,孙红霞正拔起地里的草,弄得满手泥。
她抬起眼,便看到了冬麦的蓝裙子,宝蓝色的裙子很好看,不知道是什么料子,平时没怎么见过,肯定不是公社里买的,估计是陵城买的。
孙红霞就有些恍惚,那么好看的裙子,冬麦穿上真好看,走路的时候就像是有蓝色的水波。
可是她凭什么享受呢,自己还没享受过这个。
她甚至疑惑起来,她突然记得的那些,是真的吗,如果不是那些,她是不是就不会和沈烈离婚,是不是享受一切的就是她了?
偏偏这个时候,她又看到,冬麦手上竟然戴着金戒指。
金戒指啊!
修长白净的手衬着那金色,真好看。
孙红霞的心就疼起来,疼得不知道怎么了。
偏偏这个时候,沈烈笑着说:“我们没空打理这块地,庄稼一直长得不太好,现在你们能帮我们干,我们算是放心了。”
说着,他又指点了下,告诉林荣棠和孙红霞,这里也有草,得锄干净,还有这里这里,叮嘱了一番,才道:“一切都交给你们了,等我们公社回来,给你们带几块月饼吃。”
周围人听着,都在心里感慨,沈烈这个人真好。
本来说好的,对方应该给他干活,结果他还能说这么多客气话,还要给对方带月饼。
然而,听了这话的林荣棠,冷沉沉的眸子里却是泛起怒气,这简直是欺人太甚了!
孙红霞却是没什么怒气,只有心痛和徘徊。
她害怕沈烈,沈烈知道她的秘密,她不敢太得罪沈烈,只是她依然忍不住想,如果她不离婚呢,那沈烈怎么也得维护自己吧,怎么也得给自己买戒指买裙子吧。
戒指,裙子,戒指,裙子……这几个字,在她心里一直徘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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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烈骑着车子,带了冬麦过去公社,这个时候夏天已经差不多过去,眼看着中秋要到,天不那么热了,轻风吹着头发,凉爽中带着瓜果的熟香,冬麦只觉得惬意。
路上没什么人,她干脆抱住沈烈的后腰,笑着说:“你今天说那话,你也太过分了!”
她发现了,他这个人处处都善良,但有时候那善良里透着一股子坏。
沈烈朗声笑了:“过分吗?这不是活该吗,没事来我家捉奸,这还是轻的了。”
冬麦想想刚才孙红霞和林荣棠那样子,更加想笑了。
沈烈:“不过也多亏了你昨晚上聪明,给他们下了这么一个套,不然咱家的庄稼还得费不少功夫呢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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